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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消息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全省水泥企业综合用电专项监测结果的通知》(2017年第2号)和《关于全省钢铁企业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专项监测结果的通知》(2017年第3号),根据两个部门《关于水泥企业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利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应》,
据河北新闻网9月13日消息,这9家企业分别是:张家口大井门水泥有限公司、唐山第一水泥厂、唐山国丰水泥有限公司、蚌埠古兴水泥厂、临城中联富时水泥有限公司、蚌埠新石水务建材有限公司、祁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7家水泥企业、唐山贝氏体钢(集团)顺兴钢铁有限公司、唐山瑞丰钢铁(集团)岳峰。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提价标准,供电企业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上述企业的生产用电(包括市场化交易用电)收取提价电费。
据了解,七家水泥企业的阶梯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0.10元至0.25元,两家钢铁企业的阶梯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
(负责编辑:郑松hn002)
标题:河北省9家水泥钢铁企业用电执行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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