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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9月22日,
《证券时报》记者江勇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办法》颁布前后,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专家、学者和会员单位,根据《办法》精神,研究探讨如何完善期货市场适宜性管理,并在广泛调研和公众咨询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该指引统一了期货行业适宜性管理的底线标准,明确了期货经营机构的适宜性义务,进一步促进了期货行业适宜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做好制度设计,多方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制定《指引》的过程中,临时协会充分考虑了期货市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专家咨询小组和起草《指引》的工作组,收集了全市场60多个适宜性匹配方案。进行了适当的管理情景模拟和实战演练。结合国内外金融业适用性制度的实施经验,结合期货市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努力解决期货投资者适用性制度分散、独立、覆盖的问题
首先,设计了明确的分类和风险评估机制。《指引》将期货行业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原则上划分为五个等级,建立了相对清晰的期货产品和服务风险等级清单,明确了期货经营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具体分类,最终形成符合监管要求、市场需求和期货经营机构自身特点的科学风险评估体系。
第二,制定了合理适宜性匹配原则。《办法》和《指引》明确了期货产品和服务的分类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要求期货经营机构严格执行向适当投资者销售适当产品的原则。对于不符合适宜性匹配要求的投资者,期货经营机构不得主动引入和诱导,并充分披露风险,告知投资者慎重考虑。风险容忍度最低的投资者不得主动选择产品和服务。
第三,强调充分的风险预警和追踪机制。《指引》全面落实了《办法》对普通投资者的特殊保护,并为此规定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以利于期货经营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适当性管理机制。充分的风险通报、预警、完善的追踪机制以及回访、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监管和问责的有效结合,有利于期货经营机构充分履行相应义务,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期货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之间的金融服务纠纷,促进期货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开展制度宣传和解释,全面推广适度管理理念
系统的实现重在实现,实现的效率在于对系统的理解。临时协会认为,充分宣传和解释适当性制度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为加强行业对《指引》的准确理解,并针对行业关注的具体操作问题,临时协会发布了《关于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记者提问。近10名期货公司负责人应邀解释和阐述了适当性制度的实施情况,该制度通过《中国证券报》、《期货日报》、《金融时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
与此同时,临时协会举办了关于适当性制度的全行业视频培训,对适当性制度的定位和价值做出了积极和指导性的解释,并回应了行业关切。来自近400家运营机构的2200多人参加了培训。临时协会还积极支持北京、浙江、陕西、青海、xi和安徽的一些地方协会为其管辖范围内的商业组织举办培训班。
临时协会还通过热线、培训等渠道及时收集各方意见和反馈,通过地方协会收集适当性制度的执行情况,梳理和总结存在的问题,通过自建的舆情监测平台及时了解市场各方的舆情反应,并及时向期货监管部门报告。后续,在国家投资教育基地平台的基础上,临时协会将陆续推出适宜性系统微信答疑活动,开展适宜性系统自律检查,并对适宜性系统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为系统全面实施做好基础宣传和推广。
强化适当性义务,提升期货经营机构的专业性
上述负责人表示,适当性管理不是要限制投资者的交易权利,而是要解决不能卖、不能买的问题。适当性制度确实加强了运营机构的义务,这将导致管理成本的增加。投资者会因为实施双重记录而遇到一些麻烦,但在增加一定管理成本的同时,也可以提高经营机构的管理能力。
一方面,《指引》要求期货经营机构拥有更多的人才储备、更强的服务能力、更全面的技术体系和更好的评级动态跟踪系统,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期货经营机构的专业化。鉴于投资者风险结构形成的大数据,期货经营机构可以在业务层面设计不同风险的投资产品,并能准确定位匹配的客户群。
另一方面,从金融发展的角度看,《指引》借鉴了其他领域现有的投资者适宜性制度,与证券、基金同步制定,紧密沟通,基本建立了对称的趋同体系,更接近大金融体系,有利于各种金融体系的整合。例如,期货资产管理的分类评级与基金行业的分类评级方法相联系,使得期货资产管理与基金行业资产管理的整合更加容易。总体而言,期货投资者适宜性制度的引入更有利于期货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这是经营机构承担金融服务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投资和资本市场负责的体现。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中期协持续完善适当性制度 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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