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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22日电据官方网站消息,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巡视员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查,移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于其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被告人于,听取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利用广西教育厅厅长、文化厅厅长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他因受贿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余的简历
于,男,瑶族,1954年7月出生,广西恭城人,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广西大学,获得基础有机化工学士学位。成员,1974年8月加入工作。
曾任广西大学化学工程系副书记、副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广西大学学生工作部(系)主任;广西大学党委组织部主任兼人事部主任,广西大学副校长,广西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广西北海市委副书记,广西教育厅党组书记兼主任,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兼主任。
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他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巡视员。
标题: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余益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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