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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黄群)天元集团(002386)9月28日中午宣布,公司已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NDRC发现后,天元集团在2016年销售聚氯乙烯的过程中,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是违法的。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天元集团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作出如下决定: (一)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2)对天元集团罚款1601.81万元。天元集团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连同本行政处罚决定一并上缴国库。
天元集团声明上述罚款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0.39%,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利润的29.05%。该处罚将使公司利润减少1601.81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标题:价格垄断获查处 天原集团被罚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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