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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未来10年将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将实现储能从R&D示范向商业化过渡;在第二阶段,将实现从商业化到大规模开发的过渡。“十三五”期间,建设了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究开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主要储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关键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些可以推广的商业模式;培养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参与者。储能产业发展已经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在能源系统改造中的关键作用已经初步显现。“十四五”期间,储能项目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掌握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关键储能技术和核心设备,部分储能技术和设备引领国际发展。
根据《意见》,围绕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发展分布式电源和微网、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加快能源互联网建设等重大需求,安排了一批具有主导作用的重大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跟踪试点示范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建立健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和机制。鼓励和支持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储能技术的试点示范。
充分发挥中央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和资金)的作用,支持储能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研究通过中央和地方基础设施投资实施先进储能示范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加快先进储能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金融创新,降低储能发展的进入壁垒和风险,支持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储能产业。
该机构指出,国内储能市场仍处于商业化初期,仍以示范项目为主。继续关注储能发展的重点:首先,随着技术进步和电池的大规模应用,储能成本有望大幅降低。二是储能政策支持。《关于推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将通过储能应用示范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加快突破高成本等瓶颈问题,推动储能大规模应用。
标题:五部委发文促储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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