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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南京海关正式启动“企业化”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苏州、南通、无锡、盐城等地10家加工贸易企业成功完成首个“企业化”电子账册的建立。改革试点将实现从传统的以合同为单位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向以企业为单位的管理模式的转变。
目前,南京海关已在苏州、南通、无锡和盐城进行了试点改革。在“以企业为基础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下,海关以企业为单位,以账簿为主线,以企业物料编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物料编号)或企业独立合并后形成的海关商品编号(项目编号)为依据。实行营业额控制和定期核销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业务范围包括账簿建立(变更)、进出口、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等
改革实施当天,南通海关为东丽高新聚华(南通)有限公司、南通延锋安道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通华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开立了新的加工贸易监管电子账簿..
南通延锋安道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的优秀汽车配件供应商,专业生产汽车座椅,产品远销日本、韩国、美国等著名汽车制造商。据该企业海关事务负责人秦侠介绍,该公司是一家以备料生产为主的企业,但原加工贸易业务是以合同为单位办理的。该公司每年必须建立十几个手册,它需要经常往返于海关。不仅业务流程和物资管理流程复杂,而且容易出现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情况。
秦侠表示:“在采用了以企业为基础的监管改革模式后,我们已经将每年只需建立一个电子账簿,而不需要建立一本20余本的手册。手续大大简化,手续费和其他管理费用大大降低。据估计,成本每年可减少约8万元,而无意中违反海关规定的情况将大大减少。此次改革的好处之一是允许企业在下月办理内销税收征管手续,简化审批流程,直接报关,方便企业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海关也给改革企业补充报告的机会。只要是企业在销账前能够独立发现并及时纠正的错误,就可以减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使守法自律的企业放心。”“在新的监管模式下,业务流程将更加简洁,企业将有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手续也将更加便捷。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独立上报,彻底解决了企业单耗核实困难的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企业的商业模式也更容易与国际惯例接轨,更便于“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南通海关加工贸易监管科科长汪晓峰表示,改革后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突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自律责任与海关监管权之间的界限,既满足了行业和企业的需求,也有助于提高海关监管效率。
标题:南京海关试点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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