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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电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25日报道,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将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销售价格行为。重点查处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的商品房;未标明该房屋的销售状况,且所售房屋标明的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格;囤积房产、炒作房屋数量、操纵市场价格等。
通知强调,专项检查时间短、任务重,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了联合检查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商店的销售价格行为。重点调查以下行为:
一是商品房销售标识不清晰,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标识不清晰;
二是未按要求落实“一套一标准”;
三是标注信息不完整,价格未按规定内容清晰标注;未标明该房屋的销售状况,且所售房屋标明的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格;
四、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让代理费不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通过虚假价格承诺和虚假价格促销欺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6.通过约束或附加条件强制提供货物或服务以及捆绑收费;
7.囤积房产,炒作房屋数量,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双方避免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方便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通知强调,专项检查时间短、任务重,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标题:两部门将重点查处商品房未明码标价 捂盘惜售炒卖房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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