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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中的规定,即如果承包人全家搬到一个有区的城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土地应归还给雇主。草案规定,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将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进城定居的条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农民自己选择。承包人全家迁入城镇,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支持和引导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让土地承包权益。

我国拟修法明确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关于合同期限,草案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合同关系将长期稳定不变。为了给农民一个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草案规定耕地承包期将再延长30年。

我国拟修法明确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担保,草案规定,承包人可以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担保。经承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第三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标题:我国拟修法明确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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