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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20日(新华网)——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20日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酮存在倾销,并决定以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方对自三国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采取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数据地图):Zhongxin.com记者金硕摄商务部今天发布2017年第70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酮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中方对自三国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采取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酮被倾销,国内甲基异丁基酮产业遭受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以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方对自三国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采取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决,自2017年11月20日起,进口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甲基异丁基酮时,进口商应根据裁决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5.9%-190.4%)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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