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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锐的观察■夏金玉
随着年底前完成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时间临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进入冲刺阶段。
据媒体报道,近日,57名北京级央企改制负责人齐聚北京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制负责人对中央企业改制变更登记的政策法规、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以及改制初期普遍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解读,以帮助中央企业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操作。
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北京市一级中央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已获批准53件,三家一级中央企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粮食储备管理公司)及59家中央企业子公司改制后已取得营业执照。
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议》指出,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加快中央企业完成企业改制,在划拨土地处置、税收优惠、工商变更登记和资质继承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根据该计划,到2017年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注册并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加快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运作机制。
事实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了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从多年的实践来看,公司制改革有利于明晰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推进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一系列后续改革,有利于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大大提高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水平。
近年来,国资委(SASAC)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法人制度改革。截至2016年底,SASAC监管的中央企业92%以上的子公司进行了企业重组。然而,由于重组成本高、耗时长,重组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在101家中央企业中,仍有69家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在各级中央企业的近5万家子公司中,约有3200家仍为全民所有。
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子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法律形式、责任履行、行为规范等方面还没有完全达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据媒体报道,“计划”出台后,中央企业开始陆续采取行动。10月12日,国家电网电力研究院和南瑞集团获得新的营业执照,更名为国家电网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南瑞集团有限公司,标志着国家电网电力研究院和南瑞集团公司重组完成。10月底,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浙江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湖南电力公司也集中发布了公司重组公告。
CSSC、国家电力投资公司、大唐集团等多家央企的重组计划也已出台。中国电力投资公司董事会同意,集团公司应在保留现有业务、行业、人员、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重组为国有独资公司,重组方案应提交SASAC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的18个铁路局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和变更登记,并于11月19日正式挂牌上市。铁路局的企业性质已经从全民所有制转变为有限责任企业。至此,中国铁路正式告别了计划经济强势的公路局时代。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进认为,改制完成后,央企将全面进入公司制时代。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非常重要,也是混合改革、资产证券化等一系列改革的前提。但是,李进强调,国有企业由全民所有制向公司制的转变不仅是“品牌”的转变,更是深层次机制的转变,其根本目的是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
标题:央企公司制改革进入冲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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