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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美公司税制中主要税种的比较

中国和美国在总体税收制度上有很大不同。我国的国税和地税并存,从征收管理的角度看,国税和地税分别负责不同的税种;美国在三个层面征税:联邦、州和市。在联邦税收的基础上,每个州可以制定自己的州税和地方税条例。

中国和美国企业税制比较——兼评中美税负高低问题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的核心税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税率和征税方式却有很大的不同。目前,中国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最重要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美国企业也涉及企业所得税。虽然没有增值税,但大多数州都征收类似系统的销售和使用税。

中国和美国企业税制比较——兼评中美税负高低问题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顾名思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利润。不考虑税收优惠,我国企业所得税国家统一标准税率为25%。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是15%~35%的累进税率,收入等于或高于18,333,333美元的,税率为35%。在此基础上,除了少数几个州,大多数州都要缴纳4%至12%的州所得税。纽约州的企业税率可达45%左右,是美国最高的。此外,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差异也可能对企业的税负产生实质性影响。例如,从居民企业收到的股息是否为应纳税所得:在中国,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一般是免税的;在美国,企业作为股东获得的股息收入只有在持有80%以上的股份时才能完全免除,在其他情况下,根据持股比例可以部分免除。这意味着,当美国企业向股东分配税后利润时,股东可能还需要对获得的税后股息缴纳所得税,并且存在双重征税。

中国和美国企业税制比较——兼评中美税负高低问题

至于流转税[1],它是基于纳税人的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营业额。中国目前的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7%,而有6%、11%和13%的低税率。虽然美国没有联邦增值税,但大多数州征收销售税和使用税,在州和市两级税率从4%到12%不等,只有少数几个州完全免税。中美两国在收集环节和收集方法上有很大的差异。中国的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每个流通环节的卖方或服务提供者根据该环节的增值税金额计算纳税。原则上,企业这一环节的税收可以转嫁到下一环节,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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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营业税的征收只在销售终端计算一次,由最终消费者承担。此外,两国在流转税的征收方式上也存在差异。虽然中国的增值税也是附加税,但商家的售价通常是包含增值税的价格。在计算税收时,有必要将含税价格恢复为不含税价格[2];然而,美国商人的价格标签清楚地告诉消费者什么是不含税的商品价格,什么是税,这在计算税收时不需要单独恢复。在同样的情况下,美国销售税的税基更大。因此,虽然中美两国流转税的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但由于两国流转税的征收环节和征收方式存在很大差异,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对流转税的直观感受也有很大不同。然而,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种原因,中国企业的部分进项税无法完全扣除,导致部分税收成本在中国企业结算,成为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这个问题在美国的流转税制度中并不存在。

中国和美国企业税制比较——兼评中美税负高低问题

下表简要总结和对比了上述中美企业税制中最重要的所得税和流转税,以供参考:

项目

中国

单位美国

企业所得税(不包括税收优惠)

对企业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征税,全国统一税率为25%。对企业调整后的商业利润征税是在联邦、州和市一级征收的。联邦一级采用15%~35%的累进税率,利润等于或高于18,333,333美元的,适用35%的税率。除了少数几个州之外,大多数州都要缴纳从4%到12%不等的州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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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分为四个等级:17%、13%、11%和6%。在每个流通环节中,这个环节的税收负担是根据这个环节的增值额来计算和支付的,这个增值额可以传递到下一个环节,最后作为额外的税收由消费者承担。然而,商家的销售价格通常是含税价格,因此需要恢复到不含税价格。由于进项税不能抵扣,一些税款被作为企业的实际税负存放。美国没有联邦级增值税。大多数州在州和市两级征收4%~12%的销售使用税,在销售终端根据销售价格计算一次,所有最终消费者承担额外的税款。商家的销售价格税是分开的,所以没有必要减税。没有税收负担沉淀

中国和美国企业税制比较——兼评中美税负高低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只是对中美企业核心税的一个非常粗略的介绍。由于两国的税收制度非常复杂,在具体应纳税额的计算、特殊项目的税收待遇、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简单地比较税率对于比较两国的企业税收负担没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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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世界银行2017年纳税报告中的68%对44%

在这份由世界银行团队牵头、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共同编制的2017年报告中,中国的总税率[3]为68%,而美国仅为44%。这两个数据最近也被很多媒体引用,证明中国企业的整体税负远远高于美国。但是,在对这两个数据的计算过程稍加分析后,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两个数据是否能够代表中美两国企业税负的现状,并存在很大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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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世界银行假设一家虚拟公司来计算总税率。虚拟公司是一个制造业,其营业额、营业利润和其他费用是根据抽样国家人均国民总收入的一定倍数计算的。虚拟公司只有60名员工,所有资产都假定是两年前购买的,因此不适用与公司成立年份或规模相关的投资优惠或特许权。在行业、企业规模、发展阶段、管理方法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而且在中国和美国还有许多大型跨国企业。仅仅根据这样一个虚拟公司计算的数据来判断中美之间的税收负担显然是片面的。

中国和美国企业税制比较——兼评中美税负高低问题

其次,总税率的分母由三部分组成。这三个部分是:企业税、劳动税和其他税。其中,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而美国没有土地增值税,所以主要是指企业所得税;劳务税是指养老保险、医疗等社会保障费用,这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概念;其他税费仅指一些小税种,如财产税。可以认为,流转税最终可以转嫁给消费者,而这三部分不包括流转税。美国和中国三个地区的数据比较如下:

中国和美国企业税制比较——兼评中美税负高低问题

项目

各种税费占中国企业利润的比例

美国税费占企业利润的比例

企业税(不包括流转税)

10.8%

28.1%

劳动税(社会保障等)(

48.8%

9.8%

其他税费

8.4%

6.1%

总税率

68%

44%

从数据的比较中,报告得出结论,中国的总税率比美国高得多,不是因为税收,而是因为社会保障费,它占中国企业利润的48.8%,但在美国只有9.8%。但是,社会保险费通常是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这里使用的分母是企业的营业利润;而数据是根据上述虚拟案例计算的,因此案例本身的代表性是有限的。在缺乏实际和更广泛的研究数据的情况下,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依赖这些数据是值得怀疑的。

中国和美国企业税制比较——兼评中美税负高低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世界银行报告中的总税率数据得出中国的税收负担远高于美国的结论显然是牵强附会的。

第三,媒体最近对中美企业税收负担的讨论

去年底,中国新闻网发表了一份关于中美两国企业家税负的报告。企业家认为,中国制造业的综合税负比美国高35%,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有增值税,而美国没有增值税。如上所述,虽然中国的增值税是由企业支付的,但这部分税收可以转嫁给中国消费者,最终由他们来承担;在美国,虽然没有增值税,但在最终销售过程中有类似的销售税和使用税。正因为两国流转税的征收环节不同,企业家认为只有中国有增值税,而美国没有类似的税种。(朱昱是德勤中国华北税务及商业咨询公司的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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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这个工资基数有上限和下限。北京市2016年的下限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上限为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2]2016年北京的这一比例为43.1%。

[3]总税率计算公式=虚拟公司承担的税务企业营业利润

[4]指上述中国增值税和美国销售使用税。

[5]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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