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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同的商业模式和走向全球的企业,税收协定待遇有什么不同?

海外子公司获得的股息和红利:税收协定的股息条款通常通过设定有限的税率来限制来源国的征税权。与不同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对税收权利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一些协议规定,对于持有支付股息公司一定比例(通常为25%)股份的股东获得的股息,来源国的税率较低。如果来源国股息和红利的预扣税税率高于约定税率,国内股东在国外申请税收协定待遇可以获得较低的税率,按照约定税率缴纳的所得税可以在中国按照规定扣除。海外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获得收入:税收协定中的财产所得条款划分了股权转让收入的征税权,这与不同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不同。大多数协议规定,主要财产为房地产的公司的股份转让收益应在房地产所在国征税。一些协议规定,如果转让人持有超过25%的股份,将由被转让股份所在的国家征税。一些协议规定,股权转让的所有收益应由转让方所在国征税。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子公司与境内其他企业开展业务:对于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居民企业,由于境外子公司一般构成境外地方税居民,在与境内其他企业开展业务时,还会涉及到中国与对方签订的税收协定问题:一是从中国取得收入,您可以根据取得的收入类型和相关规定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协定待遇;另一种是支付利息、租金、版税等。中国国内企业。虽然相应的税收一般由在中国取得收入的居民企业承担,但由于有些合同是含税合同,如与国内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果国内企业不在国外申请税收协定待遇,最终的税收负担将由中国的海外子公司承担。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由于这些机构通常是相对固定的营业场所,它们很可能根据税务条约在国外设立常设机构,因此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应在国外缴纳所得税。在利润核算方面,税收协定的非歧视条款规定,如果一个企业在中国的常设机构在缔约另一方的税率较高或条件较苛刻,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相互协商,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其他税务局协商解决。在国外承包项目:税务条约一般规定,如果常设机构达到一定期限,就构成常设机构,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应在国外缴纳所得税。由于海外承包项目通常会在国外持续很长时间,因此很有可能根据税收协定在国外成立常设机构。然而,与不同国家签订的税务条约规定的期限从6个月(或183天)到24个月不等。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在国外提供劳务:一般包括从事工程、技术、管理、设计、培训、咨询等专业服务活动。税务条约一般规定,持续一定天数的构成常设机构,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应在国外缴纳所得税。与不同国家签署的税务条约的期限从6个月(或183天)到24个月不等。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对外部世界的贷款:税务条约中的利息条款通常通过设定有限的税率来限制来源国的征税权。中国与大多数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中央银行或政府全资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利息在来源国免税,有些协定还包括政府全资金融机构担保或投保的贷款。一些税收协定列出了可以免税的金融机构。中国的上市金融机构一般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发展银行等。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在实践中,大多数金融机构通过签订一揽子税收合同将利息税收负担转嫁给借款企业,但利息免税仍能大大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此外,在许多情况下,借款企业往往是中国企业在来源国的子公司,这也降低了它们的税收负担和融资成本。向外部世界租赁机器和设备并向外部世界提供特许权:税务条约中的特许权条款通常通过设定有限的税率来限制来源国的征税权。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应该指出的是,税收协定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概念比中国的更广泛,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包括电影、广播或电视广播中使用的电影和磁带)的版权,任何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纸、秘密公式或秘密程序,因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和科学设备而支付的各种基金,或相关的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国际运输业务:中国签署的大部分税收协定都采用了驻在国专属税收权原则和总部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专属税收权原则,即两国互免从事国际运输的本国企业所得税。此外,一些税务条约还规定,两国相互免除对方从事国际运输的企业的间接税。除税收协定外,中国签署的空航空运输协定和海运协定等国际运输协定以及文化交流协定等政府间协定中也有免税条款。如果东道国的税收行为涉嫌违反上述政府间协定,国家税务总局可与其他主管当局协调。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国际司司长王炳明表示,中国签署的大多数税收协定都采用了驻在国税收专属原则和总部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税收专属原则。除税收协定外,中国签署的空航空运输协定和海运协定等国际运输协定以及文化交流协定等政府间协定中也有免税条款。如果东道国的税收行为涉嫌违反上述政府间协议,纳税人可以申请相互协商。“走出去”的企业和个人一般需要向对方国家出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才能在国外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王炳明解释说,企业和个人可以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具体来说,北京是一个直辖市,没有县级行政机构。因此,申请人应向各地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办税处提出申请。中国居民企业境内外分支机构应通过其总行向总行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中国居民合伙人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编辑:中国商业新闻网

标题:出海业务有别,税收协定亦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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