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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税收制度外,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过程也是“走出去”企业非常关心的内容。在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国际商会和北京国际经济合作协会联合举办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吹风会上,北京市外汇管理局资本处投资处处长郭振宇作了解释。

资本项目可兑换层层推进

资本账户可兑换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超过90%的资本账户是可转换的。“直接投资是实现交换的最新业务。在包括外债在内的后期,资本市场项目将继续总结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经验,逐步实行可兑换。”郭振宇指出,目前,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可转换。但是,不完全可转换或有条件可转换的项目并不多,主要涉及个人资本下的管理,包括资本市场管理和境外机构证券市场投资。目前,外汇管理中只有少数项目是不可转换的。

资本项目可兑换层层推进

改革后,一方面减少了审批项目,提高了海外直接投资的便利程度。郭振宇进一步分析,从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角度来看,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的审批和登记,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由银行办理;另一方面,取消了对境外再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年检,并将后者改为股权登记。“以前,通过海外一线公司再投资的项目需要再投资备案。自2015年6月起,我们取消了该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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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加强事后监督手段,包括风险防范和合规指标核查。这些指标包括通过业务系统验证本行业务合规性、通过有效的事后监管防范风险、提高业务便利化程度。”郭振宇解释说,具体而言,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审批,取消了境外再投资备案和外汇年检。目前,境外直接投资股权登记制度自2015年6月开始实施,前后略有调整。关于海外股权数据,商务部和统计部将联合发布年度报告。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部门是两个不同的数据提交类别,国内投资企业和海外投资企业有义务分别向其提交数据。

资本项目可兑换层层推进

境外投资的主体是数据报送义务人,数据报送义务人应报送境外投资企业去年年末的股权情况。当涉及在海外企业的国内联合投资时,存在报告义务的划分问题。原则上,海外投资的主体是海外投资的股权主体。根据境外投资持股比例原则,大股东可以提交境外投资股权数据,小股东无需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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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提交渠道也是外管局的应用服务平台。郭振宇解释说,从提交的数据来看,海外直接投资的股权数据大部分是企业提交的,或者是银行委托的,这与外资企业不同。外商投资涉及对公司出具的外商投资报告或股东国内直接投资的投资信息的审批,所以公司提交的更多。“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的网站上也有关于数据报告的具体说明和指南。”郭振宇暗示。

资本项目可兑换层层推进

(编辑:中国商业新闻网

标题:资本项目可兑换层层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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