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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呼和浩特海关了解到,自2014年4月海关总署推广和复制海关监管服务“14+11”创新措施以来,呼和浩特海关开展了继续执行政策研究。根据关区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在关区实行“分批进出境、集中申报”、“简化无纸化通关随附单证”、“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集中汇总纳税”、“原产地管理改革”、“出境加工”、“引进中介机构协助保税核查”、“保税核查与企业检验工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协调员制度”和“aeo国际海关互换”
鄂尔多斯盛远光电有限公司是自治区内大型光电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的一些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需要从国外进口,每年有2000多个进出口报关。参与合并税制改革后,不仅加快了企业的通关速度,而且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和通关成本。
据悉,合并税制改革改变了海关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即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原来的“逐一审查,先放行”转变为现在的“先放行,后征税”。与传统的凭票计税方式相比,企业在办理货物放行手续前不需要凭票纳税,但可以在扣除与应纳税额相对应的信用担保额度后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有税款可在次月的前五个工作日集中缴纳。同时,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在提供全额纳税担保的前提下,事后集中纳税,担保金额可以循环使用。企业无需重复办理海关担保手续,担保资金的效率成倍提高,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有助于缓解企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融资压力,对提高经营效率、增收节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截至目前,呼和浩特海关辖区内外已有11家企业申请开办税收业务,申报金额达1.5亿元。
标题:呼和浩特海关复制推广12项自贸区监管创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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