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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州提出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2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两年以上的保险覆盖面提高到45万元。这项措施确实会使许多被保险人受益,但保险行业的人认为,社会保障的深度和力度不高,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公民应该配备一定的商业大病保险。

广州大病医疗保险升级

光有社会保障是不够的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和《关于发布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提出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2万元提高到40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提高到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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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亮点之一是超过18000元的医疗费用可以再次报销。此外,对于这种大病医疗保险,公民只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无需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支付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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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直有意优化和提高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标准。如果我们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有社会保障,真的有必要购买商业保险吗?据行业分析师称,仅靠社会保障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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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国社会保障的基本设计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虽然现在几乎每个人都有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但是保障的深度和力度都不高。

例如,用于社会保障的药品只能报销《社会保障药品目录》中所列的药品,其中甲类药品可报销100%,乙类药品需承担10%。未列入目录的新药和一些昂贵的进口药品不能报销。除了直接的医疗费用,营养费用和护理费用不能由社会保障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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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中,有门急诊自收自支、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超过“封顶线”的医疗费用只能按比例报销。正因为这些制度上的限制,很多人会发现自己曾经住院,做过一次小手术,医疗总费用显然要2万元,但他们只能通过社保报销40%-50%的费用。如果他们不幸患有严重疾病,他们将花费数十万元的治疗费用,这对于社会保障来说更加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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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士:

商业危重病防护是必不可少的

珠江人寿保险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社会保障的有限性和医疗报销目录的严格限制,市民不妨为自己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提高保障水平,增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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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投资快报》记者介绍,目前各寿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是按照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2007年4月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执行的,该规范定义了25种常见的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主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终末期肾病(亦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是必须加以照顾的六种疾病,其余由保险公司根据重症的定义和规格免费分配。因此,在选择时,我们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合理分配适合自己的保护项目。珠江人寿“重大疾病人寿保险”最明显的特点是对70种严重疾病和30种轻微疾病的保护,对人体从头到脚形成全方位的保障。此外,重病加轻症的赔偿最高可达4倍,轻症可免于后期保险,保证期为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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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王女士30岁时,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终身大病保险,并选择支付20年的保费,基本保险金额为50万元,年保费为11675元。假设在投保的第六年,35岁的王女士遭受了意外烧伤,造成了小面积的三度烧伤;在投保的第19年,48岁的王女士组织了常规体检,医生诊断她患有乳腺癌。上述王女士在投保的19年中,经历了一次小病和一次大病,共获得赔偿保险金65万元。但是,由于王女士在35岁时意外烧伤,免交保险费,所以从她受伤的第二年起,她就免交保险费,所以她只交了70,050元的保险费(注:如果她因为同样的原因患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微疾病,她只交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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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工作,一场病又回到了解放前。”当一个人患了严重的疾病,如果他仍然忍受着烹饪的失败,那将是一种悲哀的生活。购买大病保险是对医疗保险的补充,它不仅能使被保险人得到良好的治疗,还能防止家庭经济因巨额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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