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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尚玉英介绍了新发布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R&D中心参与上海市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上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邱、上海市科委总工程师傅国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纪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R&D中心参与上海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

上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国外R&D中心已成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力量

外资是上海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4万家外资企业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加值贡献27%,税收贡献34%,进出口总额贡献66%,R&D投资贡献53%。其中,上海400多个外资R&D中心在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上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外资R&D中心是全球创新元素的“聚宝盆”

外资R&D中心为上海聚集了大量的创新资本和创新人才。截至今年8月,共有416家外资R&D中心落户上海,占mainland China总数的1/4,居中国首位。其中,20个外资R&D中心已投资1000多万美元,培养了4万多名中国R&D人才,其中52%拥有硕士以上学位。

上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外国R&D中心是全球创新产品的“源头”

外资R&D中心创新成效显著,新产品产值和销售收入占全市的50%以上。近年来,呈现出“上海为世界”、“上海创造,全球制造”的发展趋势,一批创新产品从上海走向世界。例如,美敦力中国R&D中心自5年前成立以来,已成功开发上市22种产品,其中17种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占海外销售额的70%。

上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外资R&D中心是全球创新网络的“入口”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以合作、共享、开放、协作为目标,构建开放的创新平台,不仅有效推动了本土企业参与R&D合作,还与国内研究机构建立了国际联合实验室,推动了本土研究机构参与国际创新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了上海与全球创新网络的联系。例如,巴斯夫投资1亿元人民币建立了中德研发基金,并与上海高校和企业建立了R&D国际合作网络。

上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随着创新全球化的新趋势和外资R&D中心能源水平的提高,外资对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要素跨境流动、政府服务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上海的开放优势,加快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提高外资R&D中心的集中度,提升上海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上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促进创新要素的全球配置和跨境流动,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投资和贸易环境

《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支持外资R&D中心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16项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吸引更多的高能外资R&D中心落户,配置更多的全球创新资源,是科技创新中心全球影响力的重要体现。《若干意见》着眼于提升外资R&D中心在上海的竞争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提出了五项政策措施。

上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支持上海高能R&D中心的发展,特别是在跨国公司中处于最高水平的全球R&D中心,具有在全球范围内配置R&D资源的功能。

鼓励R&D的新模式,支持跨国公司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激发本地创新资源,带动R&D和本地企业的创新。

通过优先检查和提升信用分类管理水平,提高R&D样品跨境流动的便利性,简化R&D样品和试剂的进口手续,提高R&D效率。

鼓励外资R&D中心参与R&D重大项目,支持外资建立国家级技术中心,参与R&D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

鼓励外资R&D中心的R&D成果在本地转移和转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本市外资R&D中心的R&D成果产业化。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落地,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持续关注的问题。《若干意见》围绕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环境,提出了三项政策措施。

为促进知识产权落地,更好地保护外资R&D中心的创新成果,我们加大了对外资R&D中心知识产权落地的支持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例如,开展专利审查、快速确认权利和快速维护权利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管理。

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大引进国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知识产权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检索功能。

着力聚集高端人才,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若干意见》提出了三项政策措施,着眼于使更多的外国人才可以获得、负担得起、使用得当和流动。

进一步方便外国人才申请工作许可,简化手续,允许外资R&D中心聘用的外国R&D人员直接申请外国人在中国工作。

优化流程,采用“告知+承诺”和“接受空缺”的方式,为外籍人才申请工作许可提供便利。

进一步方便境外人才出入境,放宽境外人才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为合格境外人才签发长期(5-10年)多次往返签证。

进一步优化外籍人才居住环境,支持各区开展外籍高层次人才“一卡通”试点服务,建立住房保障、儿童入学和医疗服务渠道。

专注于更好地服务国外R&D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R&D环境

良好的政府服务是外资R&D中心在沪发展的有力推动。《若干意见》着眼于创造更好的R&D环境,提出了加强政府服务的四项政策措施。

加强R&D公共服务,支持外资R&D中心参与本市R&D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外资R&D中心申请使用大型科学设施提供便利。

支持外资R&D中心参与政府计划项目,吸引外资R&D中心科技人员参与政府计划项目专家库和政府计划项目研究。

完善政府服务机制,畅通政府与企业沟通渠道,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外资R&D中心服务机制。

充分发挥各区的积极性,鼓励各区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外资R&D中心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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