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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10月25日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上海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因其未经许可从事三级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被罚款260.6310元,没收违法财产102.9元。
根据该票,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诺和诺德上海分公司为了提升诺和诺德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相关产品在上海市场的知名度,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诺和诺德销售人员根据需要申请数量授权,通过one系统申请的医疗器械用三类一次性无菌注射针头(由丹麦诺和诺德公司生产,进口注册号:健协(金)字2013第3150762号,商品名:诺和针,规格32g针尖etw,以下简称32g诺和针)。
审批通过后,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将把32克诺和诺德送至甲方营业地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3106室。收到货物后,派对前台人员会将货物分发给派对的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将派业务人员免费携带32g诺和诺德产品到上海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然后由医疗机构发放给患者使用。双方向上海的133家医疗机构免费提供了35,460箱(每箱7件)32克硝酸甘油。每箱32g NP的内部结算价格为4.9元,最终计入总公司销售费用,价值为173,754元。在2016年10月的事件发生时,双方已经发送了35,460箱32克药丸和针头。2016年11月,双方停止了业务,收回了32克未从医疗机构分发给患者的药片和针头,共计21盒。
综上所述,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双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3106室操作一次性使用的三类医疗器械无菌注射针头35,460箱(每箱7个),价值173,754元,事故后回收21箱。没有非法收入。
目前,诺和诺德上海分公司已主动履行罚款。
标题: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诺和诺德分公司被罚2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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