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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中小科技企业R&D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字[2017]34号),明确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中小科技企业R&D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新政出台后,中小企业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将进一步鼓励他们增加在R&D的投资,这是一项支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但是,在优惠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也存在一些困难,笔者对此进行了如下分析。

研发费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关注四个问题

中小科技企业是有标准的

如何判断中小科技企业一直是中小企业的热点问题。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小科技企业评估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中小科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对此已作了明确规定。企业根据本办法自主评估是否符合中小科技企业条件。如果认为符合要求,自愿在服务平台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将给予其中小科技企业入库登记号。只要在结算期内获得注册号,就可以在结算年度享受优惠政策。申报税收优惠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的“批准文件(证书)和具有相关资格的文件编号(编号)”栏。

研发费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关注四个问题

对适用的加法和减法领域的阈值有要求

企业和高校为新引进成果转化项目支付的R&D项目资金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税前扣除研发费用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R&D活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升级或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这一规定限制了大多数中小科技企业的应用口径。R&D一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活动是以项目为导向的小规模活动,某些科研成果一般是直接应用的。但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严格的项目立项标准,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不得税前扣除。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中小科技企业加强自主R&D或委托R&D,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放弃一定科研成果的直接购买和应用,有利于增强中小科技企业的R&D积极性。

研发费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关注四个问题

列出了可以扣除的R&D费用范围

为了培养科技人才,中小企业除了支付工资外,还可以扣除出国留学和培训的费用吗?

财税[2015]119号文件允许R&D费用的增减幅度比财务会计更严格。采用正态枚举法列出7个项目,包括人员人工成本、直接投资成本、折旧成本、无形资产摊销、产品设计成本、新工艺规程制定成本、新药开发临床试验成本、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在人员劳务成本中,仅包括直接从事R&D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外部R&D人员的劳务成本等7项。不包括在范围内的其他费用不允许扣除。企业应严格计算文件中所列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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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的增减更加复杂

企业R&D人员在研发的同时也参与生产。收集成本时,如何准确划分R&D活动和生产活动。

如何征收可享受R&D费用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5]119号文件虽然取消了R&D费用专户管理,但仍要求根据R&D项目实行辅助账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R&D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了多用途对象费用的收取方法。企业应详细记录R&D活动和非R&D活动的费用明细和实际工时,并按照实际工时比例等合理方法在R&D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分配,则不得扣除。

研发费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关注四个问题

综上所述,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组织调查、集中宣传等各种宣传活动,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解释最新的政策进展和注意事项。实施辅助账户管理后,企业应特别加强R&D费用的准确归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规避执法风险。税务机关将举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培训,形成定期制度,分析中小科技企业政策,协助企业把握政策重点,解答企业共性问题,确保企业税收政策有效衔接,降低R&D费用加扣除政策运行成本。

研发费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关注四个问题

(作者: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区地方税务局)

标题:研发费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关注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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