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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7月31日电-本月,安徽发布11条意见,鼓励“新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挥扶贫作用。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引导贫困人口发展工业、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7月13日,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和安徽省扶贫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利益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扶贫作用的意见》,提出了11项措施。

安徽鼓励“新农民”带动脱贫 每聘用1户贫困户可获10万内贷款

根据意见,每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至少带动一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一个农民合作社。贫困地区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应吸收至少五户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或分享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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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如何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带动能力?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

支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上市

未来,安徽将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的投入,引导龙头企业进行并购,加快企业集群集聚,实现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的集中。

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绿色生产和深加工。

对贫困地区龙头企业新生产线贷款、新(扩)种养殖基地、购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仪器(000061、诊断库存)给予贷款或补贴,对“三产品一标准”认证、知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申报给予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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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优先支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农发行”上市,推动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和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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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农民合作社到城市直销

《意见》要求引导农民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入股承包地、林权、扶贫资金、农产品,共同经营合作社,依靠合作社发展扶贫增收产业。

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如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拓展营销市场,参与产销对接活动,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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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组织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生产经营直报系统,提高信贷、保险、补贴等服务对接能力。培养和加强熟悉法律法规、懂得合作互助、善于管理、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

安徽鼓励“新农民”带动脱贫 每聘用1户贫困户可获10万内贷款

每个贫困家庭都能得到不到10万元的贷款

今后,安徽将加强政策激励,把贫困村和贫困户作为新的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资金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

落实奖励和补贴政策,对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补贴。同时,紧密的驱动关系和驱动效果被视为安排项目和资金数额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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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应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降低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实体的融资担保门槛,并执行省政府规定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最低担保率。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意见中还明确提出“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应给予每户10万元以下的贷款”,并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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